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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3年安龙县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更新时间:2013-02-25 热度:1116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在安龙县(不包含义龙新区的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服务期满未就业的或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即“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

3、安龙县(不包含义龙新区的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现任村(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社区)主任、副主任(学历放宽到职高、高中、技校及以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安龙县户籍不包含义龙新区的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村(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社区)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在安龙县(不包含义龙新区的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服务期满未就业的或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五、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一)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包括试用期人员,但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二)曾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及受纪律处分的人员;

(五)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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