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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3年仁寿县农业相关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4)

更新时间:2013-03-06 热度:830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面试、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2.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政策待遇

(一)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动手续。

(二)具体奖励、激励政策按《仁寿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试行办法》、《仁寿县人才激励试行办法》执行。详情请查询互联网。

凡在仁寿县服务期未满5年的,离开前须退还补贴。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仁寿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36444444

咨询电话: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028-36201339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19203

仁寿县教育局:028-36201045 

仁寿县卫生局:028-36235252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3年仁寿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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