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时间截算日期为2013年4月7日);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任何处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最低服务期内到城口县外工作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和“双特计划”教师;⑦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⑧现役军人;⑨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4月7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开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8日(周一)至4月10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10室)
联 系 人:王茂安
咨询电话:023-59225836
3.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条件的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和《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4)。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外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填写《考试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