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根据本简章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经审查,资格合格者,于2013年4月11日(周四)上午:9:00-9:3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两个环节。其中,城口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技术推广2”岗位,不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直接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
(一)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中涉及的公文内容,以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为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4月14日,具体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分值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其中,城口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技术推广2”岗位主要测试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比例为1:2(城口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技术推广2”岗位不受此限)。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人选按规定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
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1.城口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技术推广2”岗位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
2.其他岗位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5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