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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农业相关专业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3-03-13 热度:1271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报考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考生不加试《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5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全省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3年5月17日—1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3年5月2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3.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13年6月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4.笔试加分政策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考入机关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布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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