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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2013年上半年市属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3-03-29 热度:732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

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科目考试资格。

4.政策性加分。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3年3月30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务于2013年4月16日—2013年4月18日(每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涪城区南河路26号401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3)原件和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和《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3年4月2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请报考者2013年5月3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比例为:

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5。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上述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比例。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其公共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同类岗位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考生(参加完所有应考科目考生)平均公共科目成绩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因未达上述分数线不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有资格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数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于2013年5月3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专业科目考试的具体事项于2013年5月3日之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4.专业科目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工作性质采取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在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前需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者,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5.专业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6.专业科目考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7.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予以退费。

8.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并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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