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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3年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3-04-01 热度:747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湄潭县将招聘4名茶学专业、园艺(果树、蔬菜)、园艺技术、园艺教育、林业工程类、林业技术类、农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及学历、专业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湄潭县茶产业发展中心 工作人员 A 专业技术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茶学专业
湄潭县果蔬工作站 工作人员 A 专业技术人员 1 专科及以上 园艺(果树、蔬菜)、园艺技术、园艺教育
湄潭县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 工作人员 A 专业技术人员 1 专科及以上 林业工程类、林业技术类
湄潭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A 专业技术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农学

二、公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中专学历(不含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职高学历)及以上(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湄潭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七)外县在编人员;

(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属工勤身份的在编人员;

(九)户籍不限。

(十)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籍档案或个人人事档案的;

7、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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