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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蒲江县2013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5)

更新时间:2013-04-09 热度:1140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4.缴费标准: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调减或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查单位退回本人面试费。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总成绩公布: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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