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组根据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实施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复审组签署意见。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县所属单位工作人员须持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说课(以下面试、说课简称面试)
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工作由雷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聘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职位的考生进行说课,说课工作由雷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牵头,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lszwzx.gov.cn)公布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确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总成绩比例计算
1、直接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其他需进行笔试考生的总成绩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围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学历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