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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册亨县县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2013年公开招聘简章(3)

更新时间:2013-04-17 热度:1063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四)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选加分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2)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4)至2012年12月31日止,在册亨县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的由国家、省、州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加2分;

(5)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五)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退役士兵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退伍军人身份的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5)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考生须填写统一的《2012年册亨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招聘办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http://www.gzch.gov.cn/)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给予加分。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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