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考核时间: 2013年4月26日。
考核地点: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考核招聘采取讲课、答辩及特长(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现场公布,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由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要求,结合教育行业岗位实际需要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www.qjhrss.gov.cn:8888)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七)签定协议
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经三方同意后签定由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联合制定的《招聘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字盖章后生效。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八)报到及资格复审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于2013年8月1-2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往届生除外)到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七路49号)报到。
六、聘用及待遇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生及招聘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3-79221698。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基本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