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系重庆市唯一的公办旅游类高等职业学院。为了提高学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将招聘7名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林学,农林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单位 | 拨款性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名额 | 招聘条件要求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性别 | 年龄 | 其它条件 | |||||||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岗5 | 专技12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优先 | 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1路1号 | 许老师85086703肖老师85086805 |
专业技术岗8 | 专技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 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学、林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校教育经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一)实行重点跟踪培养,表现突出或工作需要的,可优先选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 (二)除执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外,每月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1000元,补助年限为5年;并给予安家费补助20万元(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享受安家补助费25万元,每月享受特殊津贴1500元)。 (三)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过渡住房,在家属安置、子女入学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 ||||
专业技术岗9 | 专技 | 3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经济学、旅游管理 | 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