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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锦屏县2013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5)

更新时间:2013-04-21 热度:1329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4)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现仍在岗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村干部报考人员需持当地乡(镇)党委出具的2013年2月19日前任职材料、目前仍在职材料、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9)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报考职位所需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实施方案》及职位表对照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另行通知。

(四)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并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通知考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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