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亲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财务、纪律监督岗位,也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经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二)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须与报考单位所属乡(镇)签订在村(居、社区)特岗计生员工作岗位服务两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间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每年必须考核一次,考核工作由报考单位所属乡(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两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转为报考单位所属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从签订特岗计生员合同之日起计算。考核不合格,自然解除聘用合同,不再聘用。应届毕业生至2013年8月31日止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审查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