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7: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修改。
截止2013年5月1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5月17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招录单位在5月1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2013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推荐部(延安中路88号)办理有关减免报名费手续。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区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28日9:00至5月30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分为A、B两类科目,实行闭卷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