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参加《招聘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专业测试时间为2013年6月1日下午2:00-4: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成绩公布及受理查分
1、笔试考试成绩于2013年6月20日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受理查分时间:2013年6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受理查分地点:南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箭道街36号,贵州龙海洋皇宫正对面)。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办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办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含)以内确定。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照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办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的彩色正面免冠一寸标准证件照4张;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五项目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市“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定向本区基层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和选派行政主管部门;社区服务中心或乡党委出具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