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直接考核招聘泸县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 聘 条 件 |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 业 | 学 历 | 学位 | 年 龄 | 其 他 | ||
泸县畜牧局 | 基层畜牧兽医站 | 专业技术 | 12 | 畜牧兽医、畜牧、兽医、饲料与动物营养、特种动物养殖、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医学、中兽医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并在乡镇畜牧兽医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 | 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泸县直接考核招聘基层畜牧兽医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颁发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3年5月17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