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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3年文山州丘北县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更新时间:2013-05-14 热度:548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人选: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并列,按《公告》中“确定人选”的方法仍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须进行加试,加试将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丘北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

自理。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丘北县人社局负责,考核时考生须提交本人学籍档案。考核工作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地点在丘北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者将作为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局并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组织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选岗,确定具体招聘岗位,并将相关材料报州人社局进行聘用审批,县人社局凭州人社局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一)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报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县人社局将作出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报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3年内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丘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丘北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876-4121132。

九、未尽事宜详见《201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876-4126084

丘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丘北人事人才网(www.ynqb.gov.cn/qbrs)面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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