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后由仁怀市人社局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聘用单位与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仁怀市人社局鉴证。
(四)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仁怀市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由聘用单位报仁怀市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准参加仁怀市内的各种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工作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www.rh.gov.cn),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仁怀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招聘简章在仁怀电视台、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上公示,其余事宜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0852-2235722 2235731(仁怀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2235658(仁怀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