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由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和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即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单人单座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教材《职业能力测试》2013中公版(人民日报出版社)。
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开始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截止日期为笔试前1个工作日内。
领取准考证地点: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嵩明县嵩阳街道县城水真路208号)。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0871-67923537
2.面试
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成绩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体检;如再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知两位考生进行再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行考核、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