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9年,隶属于云南省政府。于2012年划入嵩明县委县政府直管,副县级财政预算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科 | 门类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 | 1 | 本科及其以上 | 农学 | 植物生产与农业技术、林学及林业资源管理 | 不限 | 2008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 | 1 | 本科及其以上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农林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 | 不限 | 2008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含)及以下(1983年5月 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含)及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已经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受理委托报名和网络报名。联系电话:0871-67981413。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6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嵩明县嵩阳街道县城水真路208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经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报名;每一位报名考生需提交《嵩明县二〇一三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嵩明县二〇一三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附件3) 》和近期半寸免冠照片(小一寸)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