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岗位调剂及裁减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商考生本人同意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2.部分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市属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县(区)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各县(区)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3.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无法调剂岗位的考生办理退费,退费时间为笔试结束后;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3年7月5日9:00至开考前。
三、考试、加分、资格审核和计分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由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013年7月14日9:00至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市、县(区)和乡镇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成绩包含加分成绩)。
(二)面试
1.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有岗位必须进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考试、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
2.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区)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拟定于2013年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3.市属事业单位面试方案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区)面试方案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经县(区)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名者的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三)特殊岗位招聘报名、考试事项
1.特殊岗位指播音员、节目主持、舞蹈编导和演员等专业特殊的岗位,详见简章的“其它”栏备注说明。
2.特殊岗位招聘报名参与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资格复审合格即可,不需网上交费,报考费用由组织考试的部门随后按规定收取。
3.特殊岗位招聘报名人员不参加由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即《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待报名结束后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特殊岗位招聘考试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报考费用
笔试的报考费用为50元,面试的报考费用为50元(云价收费〔201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