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 招聘对象
具体要求详见《福泉市2013年事业岗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护师执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学历要求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2010年以来被录用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6、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含试用期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制定简章发布信息
由市招聘办根据各单位所报增人计划,统一编制2013年福泉市事业岗位新增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按程序呈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招考信息提前7个工作日在黔南日报、福泉电视台和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fuquan.gov.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或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详情。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其余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详情。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