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其他学历性质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原件、《准考证》,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有过就业经历的还须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企业辞职人员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资格复审结束后,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7.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7天前向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在面试开始7天前申请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若在资格复审时已进行过两次递补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若在资格复审时递补过一次的岗位,只进行第二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按《会泽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
3.有关事项
⑴面试的形式、程序及内容等按照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会泽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进行。
⑵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⑶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⑷面试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