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予以纪律处分。
会泽县纪检监察机构、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等相关部门对我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其他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凡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公告公示的形式在规定网站及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通知考生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时,不按时按要求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
本方案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5688819
监督电话:中共会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 0874-5688579
中共会泽县委组织部0874-5688824
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0874-568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