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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2-10-08 热度:3744 来自:四川农业大学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内人发〔2005〕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9]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介绍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立于1952年,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农为主,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教、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目前,学校下设22个学院(部),在校生规模3.4万余人,其中硕士和博士研究生2000多人。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4个,本科专业71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有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与重点培育学科、2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野外观测站、1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33人,正高级职称293名、博士生导师10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0人,国家及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39人,特聘院士8人。“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和省部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960余项,项目总经费近3.3亿元。取得科技成果320余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奖58项,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学校有一个创新团队被列入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1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1人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5人获自治区杰出人才奖。2010年学校被科技部确定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学校分别于2002和2008年两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均获得“优秀”。目前,全校师生为早日实现“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和西部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公开招聘计划

按照《关于下达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143号)精神,我校2012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1名,具体岗位、应聘条件、人数等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将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人事人才网、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内蒙古农业大学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内蒙古农业大学201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站公布。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要求:2010—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以上研究生,以及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回国人员(所属职业技术学院个别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以上学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起点(不含三本及专升本);

6、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出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出30周岁;本科生不超出25周岁,如:35周岁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户籍要求: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2)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在我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③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外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④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内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第(1)条和第(2)条中②、③、④所列条件的获得时间为2012年6月23日前。

8、六项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只有参加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才能应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服务期已满(2009年的“特岗教师”和2010年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中的“储备人才”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

②考核合格(未参加期满考核或报名时未期满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须出具考核初步意见);

③服务期满未超出3年的;

④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正式编制)的。

9、教学、科研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外语语种为英语。

10、具备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准入资格和技能等条件(详细内容见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

3、2013届及以后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应聘到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工作由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人事处负责,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登陆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zhaopin.ima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0月5日上午8:00时至10月15日18:00时。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学历、学位证、学业成绩单(本科、硕士、博士期间)、英语水平证明等,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3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未按照要求在10月15日18:00时前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学历、学位证、学业成绩单(本科、硕士、博士期间)、英语水平证明等,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我校于10月7日开始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后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截止日期10月17日18:00时)。

5、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视实际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六、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语作答,试讲(面试)须用汉语回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2、应聘校本部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相当于专业六级水平英语和综合素质测评,应聘外国语言学院教学岗的人员主要考察相当于专业八级水平英语和综合素质测评,试卷满分100分,英语水平测评90分,综合素质测评10分;应聘校本部其他岗位及所属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主要考察计算机和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计算机综合应用测评为60分,综合素质测评为40分。

3、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①根据实际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含政策加分)。

②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为1:1及以下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有效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的平均值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专业测试。

7、笔试结束后,由我校分岗位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农业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imau.edu.cn)公开招聘栏公布。

七、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

1、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须登陆农业大学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水平单等原件,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3、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设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储备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占正式编制)聘用人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专业测试形式:教师、科研岗位专业测试形式为试讲;实验岗位专业测试为技能测试;其他岗位专业测试为结构化面试。教师、科研岗位主要考察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实验岗位主要测试实践技能;其他岗位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的知识。

7、专业测试工作由我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设立三个考评组,每组评委7人组成,由校本部、各招聘单位和外聘专家组成,外聘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

8、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对专业测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9、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60%。

10、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加权计算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自治区人社厅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后,将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网上进行公布。

11、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察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由我校组织进行加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具体组织实施,在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九、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人员,经分管校长审定后,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对拟聘人员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人员在正式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前,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外语水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人事处进行资格终审。审查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等。由于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原因,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2012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者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应聘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5、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学校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人事处代表学校与被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经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办理进人计划卡,再办理列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6、受聘人员待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推行聘用制度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校内各类津补贴。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2、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内蒙古农业大学监察审计处0471-4309279

十二、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2012年自治区区直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各相应条款执行。

十三、本招聘方案由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校本部咨询电话:0471-4309305;13789416564

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472-8886256;13404818506

点击下载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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