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8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区广播电视台播音员职位面试人员按1:9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如参加该职位笔试人数少于9人,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其他职位面试人员按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卫生计生类职位不进行面试;区广播电视台播音员职位面试工作由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组织实施;其他职位,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名单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卫生计生类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医学基础知识》占50%、《基本技能知识》占50%计算;区广播电视台播音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余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考生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类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同一职位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综合类职位、教育类职位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卫生计生类职位以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均取得或均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按《基本技能知识》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情况,注重工作实绩考核;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