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8月29日-8月30日。
2、面试时间:2013年9月1日,面试地点及相关安排见《面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9月3日前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
八、体检
体检时间:2013年9月5日上午8时(体检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报到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在招考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单位应成立考核政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核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出考核政审结论,提出聘用意见。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反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行为的;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考核政审中发现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确定为立案审查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待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