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工作由州招聘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三,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后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8月21日(工作时间)
地点:黔西南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七楼)(兴义市建设路22号,将台营隧道往南环路方向出口向左转100米,州盐务局斜对面)。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面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士兵考生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州招聘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9月8日
上午:0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