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资格复审由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登记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材料参加。编外人员岗位须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1份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面试的考生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后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上条件相同者以加试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全部考试环节后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选岗
教育初中计算机201356岗位,初中数学201357岗位,初中物理201359岗位,按各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岗位。自动放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即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它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出现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并参加体检。
(九)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玉溪人才网、新平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