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公室设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11月17日(9:00—16:30)。
报名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绥阳县洋川镇乐天路131号)。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料。
2.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须填写《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填写的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表》填写后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始具考试资格。
3.报名缴费:报名考务费参照《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55号),每人收取100.00元。
(四)报名及其他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2.招聘职位调减和取消的情况由县招考办在绥阳门户网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3.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若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公室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4.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在整个报考过程中必须真实、准确、一致。
5.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体检环节及以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A类职位采取笔试《综合知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B类职位采取笔试《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C类职位采取笔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不面试)的方式进行。详见《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