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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绥阳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农业相关专业事业单位人员简章(4)

更新时间:2013-11-06 热度:709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五、体检

(一)体检考生的确定

1.通过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仅为1:1的,其笔试《综合知识》成绩必须高于本次招聘所有参考人员笔试《综合知识》平均成绩,方能进入体检。

2.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

(1)采取笔试《综合知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的职位:笔试《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综合知识》成绩仍然出现并列的,则重新进行《综合知识》考试,按新的《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采取笔试《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仍然出现并列,则重新进行《专业知识》考试,按新《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采取笔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不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的职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专业知识》成绩仍然出现并列的,则重新进行《专业知识》考试,按新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复查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可复查。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与《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执行(试行)》进行体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体检收费规定进行收取。

(五)体检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六)考生进入候检室时要求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候检室候检。

六、考核(政审)

(一)考核(政审)考生的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县招考办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工作。

(二)考核(政审)内容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以在校表现为主,对往届毕业生以社会考察为主,对在职工作人员以所在单位工作表现为主。

(三)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县招考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考核(政审)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个人档案的;

7.按照《招考简章》不得报考的人员;

8.放弃考核(政审)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的;

9.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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