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次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均为6周年,报考者一旦报考视为认可并承诺遵守该岗位的服务期限,同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6、本次招聘相关公开事项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或报考者没主动观看公示内容,而造成未能参加招聘以及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报考《岗位类别表(一)》的考生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谈;报考《岗位类别表(二)》的考生的考试方式为先结构化面试后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面试
1、面试时间:由现场招聘点通知或详见面试通知书。
2、结构化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责任感、进取心与敬业精神、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等的综合评价。
3、面试考生,持真实有效证件资料,必须是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报名参加面试的,取消招聘资格。
4、面试当日,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二)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要进行笔试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等额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和进入笔试人选。
笔试时间在2014年暑假进行(或另行通知),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组织。
(三)其他
报考《岗位类别表(一)》的考生在结构化面试、面谈后,双方达成一致后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择优等额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并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对已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的考生在取得毕业证后,请携带就业意向协议、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兴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报到后,要参加笔试的考生应按照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进行网络报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七、体检
(一)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纪检监察监督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二)属于教育系统的,体检标准为: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意见)执行。非教育系统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