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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麻江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农业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7)

更新时间:2014-01-08 热度:1537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待遇

(一)关于编制。引进的人才占单位事业编制。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可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关于住房及其他优惠政策。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待遇。

1、住房政策:住房政策:对引进的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硕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提供面积不低于120㎡、100㎡的住房(或享受同等面积的租房补贴),并分别享受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3万元,在麻江县连续工作10年以上相同面积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

2、其他待遇政策按《麻江县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和《麻江县关于办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引进的人才相关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引进的人才必须签定相关协议。

十二、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三、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吸收引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2621535 麻江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5—2622309 麻江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麻江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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