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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4年宜宾江安县招聘农业相关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告

更新时间:2014-01-08 热度:572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3〕279号)文件规定,结合江安县实际,江安县2014年度将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将招聘2名作物栽培与耕作学、种子科学工程、作物遗传育种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对象范围 最低学历 最低学位 最大年龄 考评方式 约定事项
1429027 江安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 工作员 2 作物栽培与耕作学、种子科学工程、作物遗传育种 国家重点普通高等院校 全日制本科 学士 本科25周岁;研究生30周岁 专业技能考评+笔试 最低服务期6年。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年龄截算时间为报名开始第一日。

5.岗位表中要求重点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优秀毕业生的,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担任2学年及以上学生会干部经历。

(2)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及以上甲(一)等奖学金奖励。

(3)院校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毕业生。

6.《岗位表》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及审计尚未终结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大学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人员;

6.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大学期间有2科及以上专业考试成绩补考记录的人员。

7.江安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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