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用人员确定
各参加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综合评分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分数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招聘对象确定后,与招聘单位主管局签定《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马关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和审核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
1、体检。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2、审核。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以及本人档案到组织实施考试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体检、审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体检和审核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体检、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递补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马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一)招聘工作由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局全程指导和监督,县人社局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0876-7122020
马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876-7122852
联系人:冉永堂,15987673477
马关县卫生局咨询电话:0876-71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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