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3月10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
1、资格初审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的报考人员,必须及时审核。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参公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遴选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格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而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有误的(姓名、身份证号等),须本人向遴选单位申请,经遴选单位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交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4年3月1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3月11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各遴选单位必须在3月11日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考试的,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取消报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1日17:30。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13日9:00至3月14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两天(具体时间以各单位安排为准)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等。州直行政机关(参公单位)考试内容统一为《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遴选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