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8、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其它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优惠政策
1、聘用及管理
所有签定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0日前将学籍档案、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职位的考生还需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的将在松桃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签定聘用协议的往届毕业生在松桃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本次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均实行一年试聘期。
2、优惠政策
(1)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人员安排一套公租房,安家费2万元;(2)对引进的博士生、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奖励10万元,分三年兑现,经考核合格后第一年2万元,后两年各兑现4万元,安排一套公租房。
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聘用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调离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外,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人才招聘(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才引进办)0856-2832680
监督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