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岗位类别 | 招聘名额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学历 | 备注 |
现代农业类 | 3 | 动物医学类: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植物生产类:农学、植物检疫、植物保护、作物遗传育种; 水产类:水产、水产养殖。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根据报名情况,各岗位名额可调剂使用 |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属于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计划表》),具有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知识水平;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7日(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身心健康;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本简章附件1所列要求;
(六)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共在成都、重庆2个城市设置现场报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向所在高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1)重庆报名地点: 重庆大学(2014年3月28日)、西南大学(2014年4月10日)
(2)成都报名地点: 四川大学(如在重庆已招满,将不设置此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