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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2014年公开招聘县、乡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更新时间:2014-04-18 热度:1043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黔南户籍考生报考部分乡镇紧缺专业人才职位或定向招聘特殊人群职位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2、省外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黔南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黔南州辖区内任职满1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支两委人员”);

5、黔南州辖区内的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

6、黔南州户籍的部队退役士兵;

7、少数民族乡(镇)具备从业资格的少数民族乡土医师,以少数民族语言交流为主的少数民族乡(镇)熟悉本地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人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

符合上述第3、4、5、6、7项的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市、经济开发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报考定向招聘村支两委人员、少数民族乡土医师或少数民族“双语人才”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限截止2014年4月30日累计服务满1年的人员报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限截止2014年4月30日已满服务期限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指黔南户籍(或黔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6、定向招录村支两委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4月30日期满1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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