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教育类招聘职位以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单人逐个进场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为:高中(职校)教师面试内容为试讲;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基本技能测试(舞蹈表演、键盘演奏、歌曲演唱、故事讲述)。
(三)总成绩计算
1、卫生类职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为总成绩;
2、教育类职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
(四)成绩公示
考生考试成绩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出现并列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政审)。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被考核人员个人档案于考核前交到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政审)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侧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核(政审)为不合格:
一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是不能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是在《石阡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发布之后,已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工作人员;
五是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学籍档案等;
六是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是经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