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用编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交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有关事宜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二)凡进入体检环节后所产生的缺额及自动放弃的一律不予递补。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856——7623755、7623061(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7628081(石阡县监察局)
十二、查询网址
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
(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qxr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