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6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能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招聘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1:2或相应调减招聘岗位及人数;无法调减的,按《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放宽比例、调减岗位招聘人数等情况于2014年6月5日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
4.笔试成绩计算: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两科折合后成绩和加分)按50%计入总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50%计入总成绩。符合加分规定的,按政策加分。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成组发〔2013〕3号文件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14年6月18日下午17∶00前交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蒲江县鹤山镇大北街45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和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于2014年6月30日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按面试开考比例和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7.查分: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蒲江县鹤山镇大北街45号,联系电话:88524685)。
3.核对校验方式:核对校验时须提供:①本人《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③《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国外及港澳台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⑥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核对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4.面试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