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为普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精神;
2、任职满一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3、报考卫生护理专业、幼儿师范类专业、水利专业职位的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学历;
4、驻普安县部队随军家属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普安县2014年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摄像(制作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至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普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考费:每人100元/人。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6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普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