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考生诚信管理
为加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管理,将对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建立诚信档案,对具有以下行为并经查实的,5年内不得参加元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
2、故意扰乱报名工作,浪费考试资源的。
3、违反考试纪律、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的。
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同意擅自报考的。
十一、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县人大、县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二、郑重提示
(一)简章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组织考试的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四、 本简章由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564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