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
绥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15日内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要求
1、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考核招聘过程中,负责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在考核招聘工作中,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2-6363062 (绥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2-6363201 (绥阳县纪委)
六、本方案由绥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