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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都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5-01-20 热度:592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进一步优化丰都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及时稳妥就业。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丰都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将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拨款性质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等级 招聘名额 招聘条件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 面试方式
学历(学位) 专业 性别 年龄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许明寺镇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事业 职员 职员10级 1 2013年、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综合基础知识 管理基础知识 结构化面试 
丰都县双龙镇人民政府 双龙镇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事业 职员 职员10级 1 2013年、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综合基础知识 管理基础知识 结构化面试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仙女湖镇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事业 职员 职员10级 1 2013年、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综合基础知识 管理基础知识 结构化面试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丰都县及相邻区县(石柱县、忠县、垫江县、涪陵区、武隆县、彭水县)户籍(含高考前是丰都县及相邻区县户籍因高考升学户口已迁到高校的人员;不包括考生原户籍不在丰都县及相邻区县,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丰都县及相邻区县所在地高校的人员),截止2015年1月29日仍属于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13年、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残疾高校毕业生应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同时不应影响所聘岗位的正常履职)。

6.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9.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10.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一级的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一级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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