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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平塘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农业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简章(3)

更新时间:2015-02-14 热度:733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学识水平。考试总分100分,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未到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请随时关注发布在平塘县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的相关通知。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考察期间提交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档案从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提交,2015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逾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5、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6、不符合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的资格条件;

7、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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