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榕江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2〕20号)、《黔东南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黔东南党办发〔2013〕26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16名(其中:高层次人才1名,急需紧缺人才15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榕江县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2名兽医学、动植物检疫、动物医学类,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草业科学相关专业人员。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榕江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岗位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名称 | 单位代码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型 | 岗位名称(简介) | 计划引才人数 | 急需紧缺人才要求条件 | ||
学历、学位要求 | 所学专业 | 年龄 | |||||||
榕江县农业局 |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08 | 11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兽医学、动植物检疫、动物医学类 | 35周岁以下 |
榕江县农业局 | 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 | 01 | 01 | 专业技术 | 从事畜牧业发展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动物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草业科学 | 40周岁以下 |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具体放宽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1、附表2);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