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资格现场审查。
报名资格现场审查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面试比例确定的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入围人选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资格现场审查,逾期未参加报名资格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名资格现场审查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10室)进行。
报名资格现场审查要求: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入围人选须持《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本人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家庭成员页)、学历(学位)证书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城口县外有机关事业工作单位的和城口县内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同时“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本人残疾的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残联确认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现场审查合格的,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用50元。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考务费用不予退还。
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入围人选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授权委托报名资格现场审查。被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入围人选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现场审查。
2015年9月21日公布报名资格现场审查结束后公招岗位名额调整情况。
(三)面试。
面试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报名资格审现场查入围人选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面试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2015年9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面试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费50元的财政收据在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处领取《面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由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并报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因违反面试相关规定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导致某一招聘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需不低于当天同组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9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考专业科目测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